辽宁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即辽绿通,是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根据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联合辽宁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金融监管局、辽宁银保监局、辽宁证监局等八部门共同出台的《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助推辽宁绿色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成立的全省绿色金融支持项目库和绿色金融服务平台。辽绿通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有限公司所有。
《辽宁绿色金融服务平台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缔约主体双方为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与辽宁绿色金融服务平台用户(包括企业/个人用户和银行/机构用户,简称“用户”或“您”)。用户在注册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同意遵守本协议后方可成为注册用户。一旦注册成功,则用户与辽绿通平台之间自动形成协议关系,用户应当受本协议的约束。用户在使用特殊的服务或产品时,应当同意接受相关协议后方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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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服务内容
1.1 辽绿通的具体内容由本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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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本平台致力于打造成为资金与需求精准对接的平台,为企业切实提高金融机构服务效率及中小企业融资成功率,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具体服务以辽宁绿色金融服务平台的实际运营为准。
1.4 基于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或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可以限制、改变、减少、终止或暂时停止提供辽绿通的部分功能,或提供、增加新的功能。在任何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时,只要您仍然使用辽绿通的服务,表示您即同意因该等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而带来/导致的本协议的变更和调整并受其约束。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2.1 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的权利义务
2.1.1 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有权获悉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及贷款申请/贷款需求发布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企业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借款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并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核验该等信息。
2.1.2 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不对用户能否获得贷款进行任何承诺或保证。
2.1.3 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应当保证平台的可用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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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用户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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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用户有权在平台向指定产品发布融资需求或发布不定向的融资需求。
2.2.4 用户授权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核验用户在用户申请、申请贷款、发布贷款需求时所提交的全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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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用户应当保证在使用辽宁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服务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承担一切因不当行为导致的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用户不得利用服务制作、复制或者传播下列信息: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等国家、地方政府强制性规范文件实施的;
(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8)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三、 用户信息及隐私权保护
在您使用服务前和使用服务时,您需向我们提供个人信息,所有个人信息均受本隐私权保护条款保护,详见《辽宁绿色金融服务平台隐私政策》。
四、 免责声明
4.1 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致力于为用户提供更优质更稳定的服务,运行期间可能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平台优化升级。具体升级时间和修改内容将会提前在重要页面上提示或以其他方式通知用户。若由于用户疏忽通知而导致的自身损失,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2 用户须对自己的账户名称和密码严格保密,且须对该账户名称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用户同意:
(1) 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用户的注册名或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用户会立即书面通知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
(2) 确保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无论因任何原因导致您的账户被他人使用或者您不当使用账户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3 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或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给您造成的任何损失,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4.3.1 宣布或未宣布的国内骚乱、战争、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总动员,影响各方履行本协议的;
4.3.2 影响各方履行协议的重大政策变化和行政命令;
4.3.3 影响各方履行本协议的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4.3.4 鉴于网络所具有特殊性质,不可抗力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
(1) 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
(2) 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信息或纪录的丢失;
(3) 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重大影响;
(4) 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
(5) 其它非运营商造成的原因等。
五、 协议的效力及法律适用
5.1 本协议自您完成申请时生效。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5.2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不应违背本协议本身意思表示。
5.3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或对协议进行的任何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4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纠纷,均应当由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和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特别声明
6.1 本协议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所有。
6.2 如您有任何意见、建议或疑问均可以致电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电话或通过反馈邮箱进行反馈。
客服电话:024-22503399-8001;联系邮箱:syhjs@syerex.com
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制定本《辽宁绿色金融服务平台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以争取公开透明地与您沟通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保护等事宜。请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前,仔细阅读并了解本政策。本所将按业界成熟的安全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第一部分 定义
1. 企业/个人用户:是指向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申请开通服务并按要求提供材料,经本所审核通过后开通账户,并使用服务的企业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法人、其他组织、合伙或个体工商户等。
2. 银行/机构用户:是指向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申请开通服务并按要求提供材料,经本所审核通过后开通账户,并使用服务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政府机构等。
3.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4. 个人敏感信息:是指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极易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歧视性待遇等的个人信息。下文中的个人敏感信息将以粗体标明。
5. 个人信息删除:指在实现日常业务功能所涉及的系统中去除个人信息的行为,使其保持不可被检索、访问的状态。
6. 个人信息控制者:有权决定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方式等的组织或个人。
第二部分 隐私政策
本政策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二、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三、您的权利
四、我们不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
五、您的个人信息如何在全球范围转移
六、本政策如何更新
七、如何联系我们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为了向您及企业/银行用户提供服务并保障您的账户安全,我们会出于本政策下述目的及方式收集您在注册、使用服务时主动提供、授权提供或基于您所在企业/银行用户要求提供的信息:
1. 注册用户信息并登录
若您是企业人员和投资人,在使用服务前您需要向我们提供您的手机号码以注册、创建并登录账户,否则您将不能使用本服务。
若您是金融机构及政府机构人员,在使用服务前需要通过您所在的组织向我们提供您的姓名、手机号码、所在部门及职位,以注册、创建并登录账户,否则您将不能使用本服务。
2. 实名认证
若您是企业人员并且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实名认证环节需要向我们提供您的姓名、所在企业/组织名称、手机号码、证件号码(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或护照)、证件类型以完成实名认证,否则您将不能发布融资需求,但是您仍可以使用浏览等基础功能。
若您是企业人员但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经办人员,在实名认证环节需要向我们提供您的姓名、所在企业/组织名称、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职位名称以完成实名认证,并且您需要在向法定代表人充分告知我们收集其个人信息的目的、范围及使用方式并获得其明确同意后,再向我们提供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所在企业/组织名称、手机号码、证件号码(身份证或港澳台通行证或护照)、证件类型以完成实名认证,否则您将不能发布融资需求,但是您仍可以使用浏览等基础功能。若您完成了所有实名认证程序,则视为您已经获得法定代表人的同意。
若您是投资人,在实名认证环节需要向我们提供姓名、手机号码、所在企业/组织名称、职务,以完成实名认证,否则您将不能进行项目投资,但是您仍可以使用浏览等基础功能。
3. 发布融资需求
若您是企业人员,在发布融资需求时若您不是企业实际控制人,需要在向企业实际控制人充分告知我们收集其姓名及手机号码的目的、范围及使用方式并获得其明确同意后,再向我们提供实际控制人的姓名、手机号码及身份证号码,否则您将不能发布融资需求,但是您仍可以使用浏览等基础功能。若您完成了融资需求发布,则视为您已经获得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同意。
4. 其他目的收集信息
若我们将基于本政策未载明的其他特定目的收集您的其他信息时,我们将会通过页面提示、交互设计等方式另行向您明示信息收集的内容、范围和目的并征得您同意。
5. 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您理解并同意以下情形中,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不必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 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 出于维护个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
6) 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是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7) 根据您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8)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9) 维护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二)我们如何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 委托处理
手机号验证码服务、实名认证功能中的信息核验服务由外部供应商提供。
对我们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与其签署严格的保密协定,要求他们按照我们的要求、本政策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
2. 共享
若您是企业人员,为向您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我们将与当地相关的政府监管部门共享您相关的个人信息,例如姓名和手机号码;为向您提供便捷快速的融资信息服务,我们将与当地获得法律规定许可并与我们合作的金融机构共享您相关的个人信息,例如您代表企业发布融资需求后金融机构人员可获得您的姓名和手机号码,以便与您取得联系。
若您是金融机构人员,为向您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我们将与当地相关的政府监管部门共享您相关的个人信息,例如姓名和手机号码;为使企业获得透明的融资信息,加快融资流程,我们将与发布融资需求的企业共享您相关的个人信息,例如您代表金融机构受理企业的融资需求后企业人员可获得您的姓名和手机号码,以便与您取得联系。
除此之外,我们不会与我们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分享您的个人信息,除非获得您的明确同意。
3. 转让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 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您的个人信息;
2) 在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我们会在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此隐私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4. 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 获得您明确同意后;
2) 基于法律的披露:在法律、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5. 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时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以下情形中,我们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不必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 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 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
6) 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7) 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二、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一)我们已使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个人信息,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二)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尽力避免收集无关的个人信息。我们只会在达成本政策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除非需要延长保留期或受到法律的允许。
(三)互联网环境并非绝对安全,我们将尽力确保您发送给我们的任何信息的安全性。如果我们的物理、技术、或管理防护设施遭到破坏,导致信息被非授权访问、公开披露、篡改、或毁坏,导致您的合法权益受损,我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在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处置措施、您可自主防范和降低风险的建议、对您的补救措施等。我们将及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您,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会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
同时,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三、您的权利
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通行做法,我们保障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
(一)访问您的个人信息
您有权访问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如果您想行使数据访问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自行访问:【主页面】——【系统管理】——【我的企业】。
(二)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当您发现我们处理的关于您的个人信息有错误时,您有权要求我们作出更正。您可以通过“(一)访问您的个人信息”中罗列的方式提出更正申请。
(三)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2. 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3.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4. 如果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
5. 果我们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
当您从我们的服务中删除信息后,我们可能不会立即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在备份更新时删除这些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
每个业务功能需要一些基本的个人信息才能得以完成(见本政策一(一))。对于额外收集的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您可以通过删除信息、关闭设备功能等方式随时给予或收回您的授权同意。
但您收回同意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个人信息处理。
(五)响应您的上述请求
为保障安全,您可能需要提供书面请求,或以其他方式证明您的身份。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
我们将在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如您不满意,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投诉:您可直接向辽宁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例如,涉及备份磁带上存放的信息)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
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1. 与个人信息控制者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5. 个人信息控制者有充分证据表明个人信息主体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6. 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7. 响应个人信息主体的请求将导致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8. 涉及商业秘密的。
四、我们不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
我们的产品、网站和服务只面向成人,不面向任何儿童。儿童不应创建账户或对我们的产品、网站和服务进行任何意义上的使用。
尽管当地法律和习俗对儿童的定义不同,但我们将不满 14 周岁的任何人均视为儿童。
五、您的个人信息如何在全球范围转移
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若我们需要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跨境传输的,我们只有在获得您的授权同意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安全审查后才会进行。
六、本政策如何更新
我们的隐私政策可能变更。
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按照本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包括对于某些服务,我们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通知,说明隐私政策的具体变更内容)。
本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一)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二)我们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三)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四)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五)我们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我们还会将本政策的旧版本存档,供您查阅。
七、如何联系我们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反馈邮箱:syhjs@syerex.com
客服电话:024-22503399-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