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碳排放权抵质押登记
(一)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通过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向辽宁碳排放权抵质押服务中心提交下述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材料(邮寄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10楼登记服务部,收件人为登记服务部,收件人电话为024-22503399):
1、碳排放权查询申请(模板见附件一)
2、业务代办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二)
3、辽宁省碳排放权抵质押登记表(模板见附件三)
4、抵质押合同、融资合同原件
5、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辽宁碳排放权抵质押服务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辽宁省碳排放权抵质押登记表一式四份外,其余材料一式一份。
(二)根据《沈阳环境资源交易所碳排放权抵质押登记业务收费标准》收取登记服务费。
(三)辽宁碳排放权抵质押服务中心审核相关材料通过后办理碳排放权抵质押登记,并出具加盖公章的辽宁省碳排放权抵质押登记表。
(四)辽宁碳排放权抵质押服务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抵质押登记材料报送省生态环境厅,并将抵质押登记信息在辽宁省绿色金融服务平台(“辽绿通”)进行公示。
二、办理碳排放权抵质押注销登记
(一)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通过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向辽宁碳排放权抵质押服务中心提交下述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材料(邮寄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产权大厦10楼登记服务部,收件人为登记服务部,收件人电话为024-22503399):
1、辽宁省碳排放权抵质押注销登记表(模板见附件四)
2、贷款结清证明复印件
辽宁省碳排放权抵质押登记表一式四份,其余材料一式一份。
(二)辽宁碳排放权抵质押服务中心审核相关材料通过后办理碳排放权抵质押注销登记,并出具加盖公章的辽宁省碳排放权抵质押注销登记表。
(三)辽宁碳排放权抵质押服务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抵质押注销登记材料存档报送省生态环境厅,并将抵质押登记信息在辽宁省绿色金融服务平台(“辽绿通”)进行公示。
更多信息请垂询:登记服务部 陈女士 024-22503399-8001
下载附件:
附件一、碳排放权查询申请
附件二、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业务代办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辽宁省碳排放权抵质押业务登记表
附件四、辽宁省碳排放权抵质押业务注销登记表